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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2021-2025 年)是江东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推动建设河源未来城市发展核心,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攻坚期,也是新区加快建设人民幸福“心城”,总体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胜期。为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社会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全面提升人民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河源市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 及《河源江东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订本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能够体现公平与正义的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根据当前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包括有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和生活保障(含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生态环境保障。
本规划依照现代化教育、医疗健康、公共文化、现代化治理、就业创收、社会保障、生活环境等方面明确主要任务,引导公共资源均等化、科学化配置,推动新区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
“十三五”以来,新区深入贯彻共享发展新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基本遵循,以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为目标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保障能力和群众的获得感显著提升。
——公共教育事业跨上新台阶。大力推进薄弱学校硬件改造和新学校建设,先后投入超 5.44 亿元用于学校硬件设施建设, 进一步改善了新区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 落实了生均拨款制度,截至2020年底,拥有公办幼儿园有6所, 公办幼儿园在园学位占比 26.34%,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3所,公 办普惠性幼儿园学位占比 80.11% , 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8.67%。持续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9.2%。大力开展各级各类教研活动,促进学生质量检测成绩全面提升,2020年新区学生高中入学率达 47.2%。通过推进中小学 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幼儿园园长教育管理培训工作,共引进优秀教师 200 名,推动名校长轮岗。同时加强学生德育管理,推进 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及文化教育,每年举办相关活动,培养 学生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累计发放贫困学生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奖补资金及专项资金 421.365 万元。
——卫生和健康事业开创新局面。持续完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建设,新区两镇一街均设立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各行政村均完成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十三五”期间,先 后联合广东省健康科普志愿者服务队、河源市有关医院等医疗机构入村开展医疗卫生帮扶,并深入自然村小组“送医下乡”,义 诊和健康咨询活动共惠及村民 3000 多人次。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机制不断巩固完善,新区公立机构均实现基本药物制度覆 盖率 100%;电子建档率 91.32%;预防接种率95.2%;传染病报告率 100%;传染病报告及时率 95.08%; 突发公卫事件报告率 100%。2020 年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 20.3%;基本医疗及国家 基本卫生服务普及率 100%;辖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和护士数分别为 1.38 和 1.39,全区 65 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 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为 55.28%;全民参保计划有序推进,全区乡居民医疗参保率 95.96%,特殊人群参保率 100%。
——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呈现新面貌。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累计投入约 1000 万元,建成古竹、临江 2 间文化站,33 家农家书屋及 1 间特色文化室,实现了 34 个村(社区)综合性文 化服务中心国家级标准化全覆盖建设。进一步丰富辖区人民群众 的精神文化生活,推行文化站、农家书屋免费对外开放,完成免 费公益电影下乡 1800 场,开展以“美丽江东 ·欢乐舞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乡村振兴”等主题免费送戏下乡活 动 100 余场。重视革命旧址的修缮保护工作,完成古竹镇陈家祠 (广东青年抗日先锋队紫金支队队部旧址)修缮项目,编制了黄 沙坑东江特委干部培训学校、中共东江特委指挥所旧址两处红色 革命遗址的整体提升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大纲。不断扩大群众体育 基础设施建设,拥有体育场所 185 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46 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 97%。全民健身器材497件,业余运动队4支。
——居民劳动就业收入稳步提升。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为重点,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南粤春暖、民营企业招聘周、金秋招聘月等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十三五”末,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 口累计 8209 人,其中 2020 年城镇新增就业 1340 人,城镇失业 人员实现再就业 199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2.5%以内。设立扶贫贷款担保基金,累计完成 128 笔贷款申请和发放,小额贷 款完成率达 55.6%,有效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积极开展“广 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等劳动技能培训工程和青年 创业培训工作,累计实施职业培训人数 6307 人。产业扶贫深入 开展,“企业+基地+贫困户”产业化扶贫模式有序推广,实施产 业扶贫项目 36 个,完成资金投入 6462.9 万元。就业扶贫工作有 效推进,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贫困户实现就业 284 人。2020 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2.24 万元,年均增长 7.4%。不 断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严厉打击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累 计受理劳务纠纷案件 325 件,结案处理 319 件,完成追讨金额 6325.77 万元。
——社会治理模式持续优化。深入开展“飓风”专项行动, 全民禁毒工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突破性成效。全 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 中向好。深化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全区消防安全形 势持续稳定,“十三五”期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七五”普法任务顺利完成,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得到普及。系统性风险防范工作有效开展,金融市场秩序保持良好, 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扎实推进平安江东、法治江东建设,全 市首个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建成使用。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全 面推广“党建为村 ·粤治粤好”项目,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引领 乡村发展的新路子。 自 2018 年11月起,新区 34 个村(社区 ) 已开始全面使用“为村”平台,并有 10285 名村民在平台进行认证。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严格落实城乡低保、双拥优抚和五保补助标准,较好地完成了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和新农保、新农合、城居保、城乡医疗保险的统筹续保工作。建立城乡居民社 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 100%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累计 197720 人次,报销 5576 万元,基本 实现人群全覆盖和应保尽保。全力做好特殊群体救助,基本实现 了动态管理、应保尽保,五年累计发放五保、低保、孤儿生活补 助和救灾救济金等 2583 万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深化分 类救助活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强化中小型水库移民住房保障, 新区财政每年对农户购买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进行购买补贴。优抚救济全面推进,实现公开透明、及时全面。
总体来看,我区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规模不足、质量不高、 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与社会供 给能力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公共服务发展水平总体较低。 基础设施薄弱,辅助设施紧缺,镇(街)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教师、医护、林水等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服务功能不完善的问题还较为普遍。随着城市建设进展,人口数量进一步激增,基础教 育、医疗健康、文化体育、住房社保等社会服务需求增大,社会 供需矛盾显现。二是公共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新区财政结构来源较为单一,收入增速虽快但基数仍较小,且财税分配体制尚不明 确,总体新增可用财力有限,民计民生刚性支出快速增加,项目 建设资金配套困难。三是资源配置不平衡。社会需求与社会资源 配置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城镇学校大班额、硬件设施配备不均衡等问题依然存在, 医护人员职业素养与医患需求尚不完全匹 配,一些服务项目存在疏漏盲区,尚未覆盖全部流动人口和困难 群体,部分事关长远的社会发展难题亟待破解。
“十四五”时期,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新区面临全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要求,对社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带来多方面影响。
1.我国主要矛盾转化,为社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出更高的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实现区域公共服务均衡优质发展,是今后五年新区社会民生工作的奋斗目标和努力 方向。围绕这一目标,新区将按照新时期社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 务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坚持共享发展的理念,在经济持续健康 发展的基础上,重视社会事业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增 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全面深化改革,为社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化释放了新活力。“十四五”时期,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将向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持续推进,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正在深化改革中进行全面调整,将极大激发社会发展的活力。法治政府和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加快建设,以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惠民生为导向,社会领域将得到包括政府在内的全社会的更大支持和关 注,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将持续完善,为新区推进社会发展、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优质化发展带来重要动力。
3.多种机遇政策战略叠加,为社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 化拓展了新空间。“十四五”时期,随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绿色发展等多项国家重大战略及相关政策的实施,新区作为深圳都市圈、河源未来城市核心等重要发展区域,将面临诸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扶持的重要机遇,有望获得国家省市更多的支持和社会更多的关注,基础设施提质扩容势在必行,“三点三带 四组团”战略发展布局加速推进,投资拉动仍然是新区“十四五” 期间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将占据较大份额。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以及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和政协河源市七届四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以“融 湾”为纲、“融深”为牵引,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抓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与“一核一带一区”的利好叠加效应,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打造人民幸福“心城”,奋力推动河源未来城市发展核心建设全面 提效破局、努力率先构筑新局,争当“示范区”“排头兵”和“两 个河源”建设先锋。
——以人为本,保障基本。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合理设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和人口发展要求相适应。着力解决人均生活水平平均线下的底线 民生问题,在覆盖全体居民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供给水平。
——政府主导,多方合作。确立政府在社会事业中的主体定位,厘清政府职能边界。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 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引导多方参与社会服务供给。促进公共服务 领域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积极推 进科技成果在社会发展领域的转化应用,丰富公共服务产品。
——统筹兼顾,动态调整。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人口流动趋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谋划推进民生工作,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百姓。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促进 资源共建共享。根据不同阶段的目标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动态 调整保障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开放合作,协同发展。以开放包容姿态促进社会领域的 跨区域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民生“融湾”“融深”工作,加快社会领域优质化发展进程。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围绕满足居 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导向,在繁荣发展社会事业的同时,推进 社会领域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十四五” 时期新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主要目标是:
——制度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框架基本稳定,制度 标准比较完整,财政支出得到保障,服务设施标准化和服务规范 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服务更加均衡。公共资源布局结构性矛盾明显改善,各项制度实现全覆盖,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加快建立,城乡居民能够 就近享受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群众比较满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有效建立,绩效评价和行政问责制度比较健全。公共服务成本个人 负担比率合理下降,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
——效率明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总量有效扩大,基本形成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平等竞争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格局。新 型服务模式加快涌现,服务品质和水平大幅提升。
经过 5 年的努力,到 2025 年,基本公共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与新区“ 四组团”和现代河源核心区相匹配、与大湾区相对接靠拢的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区域基本公共 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居全省前列,让全区居民拥有更多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
江东新区“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
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 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 育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学前教育规划建设,逐步完善镇(街)、 村(居)学前教育网络,重点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 随迁儿童和全面实施三孩政策城镇新增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推动 新建幼儿园达到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 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扩大普惠园数量和 覆盖面,政府产权的配套幼儿园优先办成普惠园、公办园或非营利性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大力引导并支持民办 幼儿园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到 2025 年,全区新增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学位约 3688 个,公办幼儿园比例达 50%,学前三年教 育毛入园率达 98%以上。关注 0-7 岁残疾儿童学前特殊教育,继 续推进“ 医教结合” 的康复教育模式,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建设特 殊学校或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保障适龄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按照科学统筹、先建后撤、稳步推进的原则,优化配置中小学教育资源,适度超前布局中小学校, 积极破解城东片区、古竹圩镇的学位紧缺问题,到 2025 年,新 建义务教育学校 4 所,扩建、续建、改建义务教育学校 9 所,实 现全区初中学位供给约 9360 个,小学学位供给约 18720 个,义 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升学率均达 100%。逐步实施 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 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扩建一批学校教室、运动场等教学设施设备和学 校宿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积极推进与广 深等城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校长学习交流,推进小班化教育 和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完善外来人员随迁子 女入学政策。落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 费补助政策。
多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均衡和多样化相结合,科学调 整高中阶段学校布局,扩大优化高中教育资源。强化与大湾区优 质教育资源的对接合作,推进高中教育内涵发展,深化培养模式 多样化实践,深化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成为大湾区学子 的“成长跳板”。到 2025 年,全区新增高中优质学位约 2500 个,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99% 以上,优质高中段教育覆盖率达到 90%。探索适应新高考改革的高中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 探索推行“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办学模式,实施职业学校对接 产业园工程,在产业发展集中区域谋划建设 1-2 所中等职业学校。 分级逐步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
创新发展高等教育。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河源校区在新区落地为先导,加快“江东新区教育城”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 高校和特色学院来新区设立分院及研究生院,扩大本科生院校规 模,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开拓新区高等教育的高端层次。加强 与广深港澳等地区知名学校合作,鼓励粤港澳高校联盟学校在新 区设立分支机构、教育培训基地,促进一批河源支柱产业急需的 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建立。积极拓展与大湾区高校和专业培训机 构在深化招生、教师培训、师生交流、技能竞赛等方面合作,规划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交流基地。力争到 2025 年,全区普通 高等学校超过 2 所,在校生超过 3 万人;职业教育学校 1-2 所左右,在校生达到 2 万人左右。
大力发展继续教育。积极推进镇(街)创建省社区教育实验区,扎实开展全民终身学习工作。围绕企业职工教育、城乡社区 教育、农民教育、老年教育等领域,大力发展各类继续教育与培 训。落实省高技能人才振兴、职业教育提升、南粤工匠培养等技 能提升工程,建设江东新区中职学校。探索推行“校企双制、工 学一体”办学模式,实施职业学校对接产业园工程,在古竹产业 园等产业发展集中区域谋划建设 1-2 所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推进 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鼓励普通高中增加职 业技术教育内容,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完善职业 院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入更高层次学校学习制度,推进“学分 银行”和学习成果认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学习者提供学分认 定服务。健全城乡统筹的社区教育体系,推进优质教育资源面向 全民终身学习开放共享。
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教育。深入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扎 实开展乡村振兴科普行动,深入实施社区科普惠民系列行动,组 织实施“智慧蓝领”行动,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养。创新科普工 作模式,积极实施“互联网+科普”工程,促进传统科普与信息 化深度融合。加强科普基础条件建设,推进社区、农村“站、栏、 员、基地”等基础阵地建设,健全城乡人文社会科学的教育、传 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公益性科普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和发展一批专业或产业科技博物馆、特色科普 场馆。加强科普资源开发、集成与服务工作,鼓励高等院校、科 研院所实验室和企业科技传播产品展示中心面向公众免费开放。 到 2025 年,全区居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达到 12%。
构建学习服务网络。整合教育、文化、科技等资源,完善继 续教育课程资源,建立多层次、开放性、广覆盖的学习服务体系。 倡导全民阅读,推进市民数字化终身学习服务,加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学校、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单位等学习型组织建设,促进 学习型组织向社会各个方面延伸。推进以区域组团、同学段(或 同特色)联盟、跨学段联合等多种办学模式,组建横向连通和纵 向贯通的学区与集团。建立以校为本、 区域联动的教研制度,搭 建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交流平台,实现优势互补。
(三)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理顺市、 区、镇(街)三级政府管理职责,构建边界清晰、权责匹配、和谐联动的现代教育治理共同体。推进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加强与大湾区教育行政管理合作,争取缔结更多的“姊妹学校”“姊妹园” ,形成合作办学特色项目。实施“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强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建设,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 文化、生态文明和心理健康教育。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 教育决策、执行、监督、评估、保障机制,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和 民主管理。深化“管办评”分离,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完善乡镇中小学管理体系,加强乡镇中心小学对面上学校的管理、 指导,捆绑考核评价中心小学和教学点教学质量。健全公共教育 普惠机制,完善教育资助体系,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
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 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定实施《江东新区中小学教学常规工作 实施和考核标准》,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重视基层 师资建设,配齐配强乡村教师。优化教师年龄结构,促进教师学 科结构性缺编问题,加大学校教育科研、校本培训力度,完善教 育科研培养、激励机制,通过“ 三名工作室”等形式大力培养骨 干教师、名教师、教育科研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加快新区教师发 展中心建设。积极提高教师学历,设立教师学历提升专项奖补资 金,鼓励在职进修,至 2025 年,幼儿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 任教师比例达 90%以上,小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 达 90%以上,初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达 95%以上, 普通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比例达 10%以 上。
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精准把握“互联网+教育”发展趋势, 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在教育现代化建设中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 快完善校园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实施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 发展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推进河源市教育信息化平台(河源云) 应用,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形成统一、规范的教育公共 信息服务系统。改进校园智能化管理,推进信息化中心学校建设, 提升校园数字化集成水平。实施“教育宽带网络提速工程” ,建 成 10G 主干宽带网络,扎实推进全区中小学网络学习“人人通”工程。推进智慧课堂建设,促进多样化、个性化学习。深入开展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信息化教学推广活动,促进教学 手段和教学方法变革,提升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鼓励学生利用信息化手段主动学习、 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培养 良好的信息分辨与价值判断能力。到 2025 年,创建市级智慧教 育示范校所,基本建成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体系。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坚持教育的公益性,鼓励社会力量 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支持发展有特色、高水平的民 办教育,构建公办民办互补、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的多元办学新 格局。依法有序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支持和规范社会力 量兴办教育。 以民办教育“新法”“新政”为抓手,规范民办教 育专项核评工作。完善部门联动开展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机制,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落实市《进一步规范普 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制 度。实施民办学校规范达标计划和品牌提升计划,提高民办教育 发展水平。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实施强基创优行动计划,补强医疗 卫生事业发展短板。合理配置“ 四组团”公立医院数量、规模、 布局和结构,加大中心镇、产业园及养老中心医疗资源配置,强 化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创新与珠三角三甲医院合作模式,大 力创建省级重点专科,推进深河人民医院合作运营管理,加快新 区妇幼保健院(含临江卫生院)、新区第二人民医院、新区疾控中心建设,吸引港澳医疗卫生服务主体在河源设置医疗机构,发 展互联网医院。落实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病患者及严重精 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 任务落实。实施城乡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工程,推动形成市、 区医 院紧密型合作的办医体系。基层单位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 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推进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加大 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加快中 医药事业振兴发展,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疾病监测预警和疫情报告体系 建设,适当调整和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重点做好食品安 全、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慢性病防控、地方病防控、卫生应急 等对居民健康有重要影响的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健全疾病预防 控制、妇幼卫生、健康教育、采供血服务体系,完善重大传染病、 寄生虫病、慢性病、精神疾病、职业病和地方病服务网络。落实 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 专项,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宫颈癌和乳腺 癌检查、15 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等。 加强城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救援、监测预警、应急处理能力 建设,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立食品安全标准及风险评估、监测 预警、应急处置体系、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体系。加强区域 120 急救指挥和急救网络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及 儿科、产科、精神科等医生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分级诊疗服务。 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明确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 的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统一的临床路径和双向转诊制度,落实贯 穿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和疾病管理。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 益一类财政供给。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公立医院治理,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推进公立医院 药品集中采购。建立完善药品风险监测网络、药品信息全程追溯 体系和预警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实行医 用耗材阳光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疗 设备集中采购。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探索 市场化薪酬分配方式。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体系建 设。探索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加快智慧医疗建设。推进卫生强区建设,健全城乡医疗服务 体系,推动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水平,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促进医疗资源均衡 优化发展。积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 工智能、5G、 区块链等新技术,健全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功能,建 设医院集成平台,推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服 务、诊疗、管理全面信息化。推动深河人民医院稳步开展智慧医 院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开展便民服务,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诊 疗质量,推进服务、诊疗、管理智能化,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和效率、科学化管理水平。完善居民健康医疗网络,联通区域内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汇聚健康医疗数据。构建互联网+公共 卫生体系,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推广应用医学人工智能技术。
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适度普惠型社会养 老服务体系。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 程,按照三星级以上标准,升级改造古竹敬老院和临江敬老院设 施条件、设备配置和安全管理,满足辖区内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 员专业照护需求。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 用房建设范围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的 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已建住宅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 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 15 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进 行配置。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适合老年人需求 的健身体育设施。鼓励开展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服务,加快 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大力推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快 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发展社区嵌入 式养老模式,引入养老家政、物业服务等企业以及社会组织, 兴办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到 2022 年,养老服务设施 覆盖 100%的城镇社区和 60%以上的农村社区;2025 年实现新区城 乡养老服务体系全覆盖。
扩大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深化养老机构公办民营改革,加 强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功能。创新养老机构发展运营模式, 建立以护养型为重点、助养型为辅助、居养型为补充的养老机构 发展模式。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探索城企联动普惠性养老服务发展模式。到 2025 年,每千名老 人拥有床位数大于 35 张,达到省级要求。推进实施“南粤家政” 工程,打造具有新区特色的养老服务业知名品牌。做好新区定点 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相关资格审定 和管理,规范新区管辖区内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等各项业务工作。
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 特殊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 100%。大力发展 养老服务产业,分批分阶段制定适合新区的养老产品、养老服务 优先发展目录,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培育消费市场及养老产业集 群。探索家庭养老服务支持和养老评估补贴制度。
创新医养融合发展。积极推进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 院或中医院等的养老机构建设,优化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 比,到 2022 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 50%。支持社会力 量举办老年护理院,鼓励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老年护理院。养老 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 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 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加快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 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支持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 构,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加快制定相应的服务 标准和资质要求,提升医养结合能力。推进河源江东生态文化医 护养生养老基地等一批医养融合项目建设。推广护理服务、家庭 病床进社区,推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为 老年人提供上门诊视、健康检查和保健咨询等服务。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 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推动实施长期护 理保险制度。
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创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示范区,推 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发展。完善提升民众体育建 设设施配套,加快建设“ 两场一馆一池”1项 目,推进建设城乡 15 分钟健身圈。推动公共体育设施有效向社会开放。加快青少年 体育发展,保障特殊群体基本体育权利。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 动,大力发展健身走(跑)、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 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 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围绕农家民俗、农耕 文化、农村风情,开发有趣好玩、有文化有内涵的体育运动竞技 及传统民俗体验项目,引导更多人形成健身锻炼习惯。推动发展 全民科学健身大讲堂、云课堂等系列培训指导活动,推动民众科 学健身。加快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数据采集 和监测体系。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加快建立水平高、 内容完备、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到 2025 年,全 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常住人 口 比例达到 40%以上,城乡 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超过 93%,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超过 90%。
激发体育发展活力。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完善区内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竞赛组织与管理办法,发挥竞赛的杠杆作用,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办赛积极性,建设品牌赛事,提高竞技体 育综合实力。加紧开发体育竞赛市场,拓展办赛筹资渠道,实施 运作大型体育赛事,形成承办或主办体育赛事的优势。建立优化 公平竞争的体育市场环境,加快形成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 技能人才、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彩票等为主的体育服务业。推动 体育产业与旅游休闲、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等相关产业相互联动、 渗透和融合。完善体育彩票发行布点,加强体育彩票公益基金监 督管理,促使体育彩票健康发展。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 业领域,丰富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投资健康的消费理念和 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工作机制和组织 体系,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服务站、服务点建设和管理, 加强公益和职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设立公益性岗位,支持和 保障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健身指导作 用。鼓励和扶持体育社团向民办体育的方向自主发展,改进和完 善体育社团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发 展。积极探索新型体育社团发展机制,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推进体育社会化进程。支持一颗心健身队等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建 设,鼓励建设民族传统体育社会组织,广泛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加 入,不断增强体育社团的社会功能。到 2025 年,新区基本建立 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每 万人拥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 0.5 个以 上,每万人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 30名以上。
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落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实现监管闭环,有效防控系统性、 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快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 程的监管制度、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制度。推动药品零售企业 严格执行药品 GSP,推动形成良好的药品流通经营秩序,确保流 通领域药品质量安全。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医疗机构的药品试剂购进渠道、贮存保管和销售使用管理力度,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 建立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退出机制。强化化妆品安全监管,严 厉打击生产、经营、销售假劣化妆品,净化市场。开展食品药品 安全风险和舆情监测,建立风险监测网络,探索实施“智慧食药 监”工程。
提升食品药品的检验检测能力。健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机构建设,推进 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统筹建立本区统一的市场监管领 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科学实施抽查检查,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 示运用。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公开招聘等方式,加强高水平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形成知识背景专业、人员结构合理、技术 构成科学的检验检测人才体系。大力增加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加快在检验检测业务能力和保障水平方面实现新突破。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加强食品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围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重点商品或服务,加强对社交电商、手机应用软件商城等新模式, 以及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和服务电商等新业态的监管。重点打击 “海淘神药” 、“ 民间偏方” 、非药品冒充药品等无证产品和无 资质经营者,严厉查处网络非法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精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规范网售处方药行为,全力消除 风险隐患,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探索信息化监管手段,督促落实 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行为,推动实 现“ 以网管网” 。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借助药品追溯信息 和网络交易留痕信息,提升监管针对性和靶向性,实现“线上线 下融合监管” 。继续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着力完善网上交易在线 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持续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工程,稳步实施文明创建提质工程、创文十大专项整治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全域文明创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研究宣传,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道德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生态文明意识。积极打通精 神文明建设“最后一公里” ,发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 神,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方面积极探索,干出成效。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深入挖掘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等文化 资源禀赋,推动本地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
大力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奋斗精神、科学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汇聚起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深化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工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季”“敬业季” “诚信季”“友善季” 四季主题系列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工程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加快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协作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着力建设青少年德育平台。持续加大社会新风尚、市民新风貌培育力度,整体提升全民素质水平。加强“一约四会”建设,强化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开展“ 三下乡”活动和丧葬、封建迷信等专项治理活动,加快临江产业园公墓山、江东新区古竹镇 潮沙公墓山建设,推动乡村乡风文明进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倡导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加强人文关怀。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环境。 注重通过法律和政策传导正确价值取向,推进市民道德建设,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能力和道德责任。
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积极推进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大力推进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单位、学习型街道、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楼院、学习型家庭等建设,加快构建全民终身学习 教育格局。坚持以满足社区居民可持续发展和幸福生活实现需求 为取向,广泛开展学历补偿、公民素养、人文艺术、科学技术、 养生保健、生活休闲、生态环境、职业技能等领域教育活动。积 极推进新区干部能力建设大讲堂、全民科学健身大讲堂、国学教 育大讲堂、生活百科大讲堂和基层国学传承点建设。推动全民阅 读,推动形成人人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支持正版的良好文 化环境。重视和加强地方志工作。大力培育各类学习型组织,支 持和引导社区居民组建学习团队、学习活动小组等学习共同体。 支持建设网络学习培训平台,鼓励开发线上学习教育 APP,探索推广移动教学、远程教学、视频教学、名师教学。
完善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大力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综 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特色文化室、农家书屋等民生工程建设,加 快完善县( 区)、镇(街)、村(居)三级文化设施网络。加快推进新区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 三馆”建设。推进公共数字 文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公共数字文化传播方式的创新和文 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快建设一批文化设施,打造一批文化 景观,保护一批历史文化街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现代化、高品 位的重点文化设施。加快新区老年人活动中心、青少年宫、体育 馆等规划实施,构建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体系,注入更多高端化现 代商务、高层次公共服务、高品质休闲娱乐等功能,大力提升新 区的综合承载力和吸引力。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进公益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新模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 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拓宽社会供给渠道,丰富基层公共文 化服务内容;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紧扣主旋律,突出多样化, 创作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精神和新区特色的精品力作,提高新区文 化在全市、全省的影响力。吸引和利用社会力量组织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业余文艺活动和各类民间文化 活动,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三下乡”、“送 欢乐下基层”等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的文艺演出、艺术讲 座和文艺创作辅导。每个村(社区)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不 少于 1 处,每天更新报刊不少于 2 份。每年每个村(社区)举办 文体活动不少于 2 次。
壮大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健全公共文化机构设置,落实公共 文化事业单位尤其是基层综合文化站的人员编制,保证人员工资、事业经费和重大文化活动专项经费;继续抓好文化志愿者服 务队伍和文体协管员队伍建设,保障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有效运转。每年区级提供 3 个、 乡镇(街道)文化站提供 1 个以上类别 文艺培训。
落实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深入实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对新区文物进行普查,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2, 加大文物保护的投入和文物管理力度,加强文物管理制度和文物 安全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编制工作,对古 建筑、革命旧址、人文景观进行修复、保护利用和开发。探索文 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新理念、新方法、新途径。扎实做好文物保 护基础工作,继续完善文物保护单位“ 四有”3工作和安全防范设 施。加快申报一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新增一批市级文物保 护单位,公布新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促进非遗综合保护利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争 取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省级和市级名录。探索和研究新区非 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文旅融合、经济价值和知识产权的问题,推 动部分非遗项目的生产性保护。进一步发掘和弘扬新区民间民俗 文化,传承发展北帝公三月初二巡游节、杨氏隆益美食、古竹越 王传说、潮沙狮舞等民间文化。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 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认知度,提高和加强非遗保护意识。 增加投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经费保障。
(四)推进文化融合发展
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遵循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进文旅融合、科技服务、创意设计、广播影视、广告会展、生态文化等产业的发展。促进工艺美术及艺术品交易、 文化传媒、短视频等领域发展,加强创意设计、媒体融合、艺术品交易等环节的关注,不断增强文化创意产业的辐射力、带动力。 积极拓展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渠道,加大政府项目补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创新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模式,加快健全文化产业投融 资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在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属地 管理的基础上,优化审批服务,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落实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文化行政审批行为,形成良性竞争的文化市场秩序。
大力实施“文化+”战略。大力实施“文化+”战略,依托越 王山景区升级改造、河源石窟佛文化、东江流域文化、商贸古阜街区文化的开发建设,充分挖掘和弘扬客家文化、生态文化和历 史文化,牢牢把握全域旅游建设发展机遇,积极推进支撑型特色旅游、精品文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河源融创 · 国际文旅城、 乡 村振兴文化产业基地、古竹美丽乡村世界、“商旅古埠”滨水文 化创意街区、南越王文化主题园、佛文化养生度假区项目建设。 不断创新花朝戏、花船舞、山歌对唱、东江水路歌等具有新区特 色的戏曲舞蹈歌谣,将其纳入少儿艺术培训课程,推广文艺表演, 加大宣传力度,赋予新的表现力。深入挖掘民俗节庆资源,不断 丰富文化旅游产品。加快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建设,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吸引更多大湾区优质文化企业落户发展,做大做强新区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
推动文化娱乐消费升级。加强与大湾区的文化交流,加快推 进雅色画家村项目,依托文博会等平台,积极开展与大湾区合作交流的文体、艺术活动。推动文化广场及一批高品位步行街建设, 促进以其为中心逐步形成现代化的区域消费圈。大力发展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促进社区生活服务集聚式发展。积极引导列入试点的文化娱乐场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拓展公共文化服务,推动新区文化娱乐行业繁荣发展。总结推广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经验和有效模式。创新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各类便民惠民生活类信息消费。加快发展数字出版等 新兴数字内容产业,丰富数字内容供给。鼓励发展“上网服务+” 休闲、电子竞技、网络课堂等新业态,带动上网服务行业提升管理水平。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 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 体系,打造新时代城乡社区生活共同体。深入推进平安法治文明 镇村建设。加快完善综治网格化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社 会治理深度融合,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模式。发挥智慧城市管 理指挥中心枢纽作用,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智慧平台,实现“多网合一”。深化党员干部的官德、道德、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坚决查处为暴力讨债、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操纵基层选举等黑恶 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推动乡镇(街道)相应转变职能,把工作重心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推动更多资源、服务、管理向社区下沉、向网格延伸。优化社会治理环境,大力推进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联合奖惩 体系。全力防范化解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领域风险,守住不发 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以新区智慧城市综合指挥中心建设为切入 口,积极探索社会治理联动机制,积极推动与大湾区联合执法、 联合监测、联合应急、共同治理,推动在落实共建共治共享的社 会治理制度上高质量融入“双区”。
培育多元化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 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加 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为老人、妇女、儿童、 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服刑人员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 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 的社会组织。发挥志愿服务组织,加快落实志愿服务拓展工程, 系统建立新区志愿分队,健全完善注册登记、培训激励志愿服务 制度,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设。扶持一批民 间志愿服务组织,打造一批志愿服务示范站点,谋划一批志愿服 务项目。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环境,拓宽社会组织提供公 共服务渠道。健全社会组织监管,建立社会组织规范运行、监督 管理和评估评价机制。到 2025 年,全区每万人拥有社会服务组 织及团体 2.4 个,注册志愿者持证比例达 90%以上,形成发展有 序、门类齐全、层次丰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
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 ,健全 多元化解体系,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 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 制,加强重点领域和特定利益群体社会矛盾专项治理,妥善处理 好历史遗留问题,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推广矛盾纠纷 调解“五老一贤”辅助工作法。充分发挥家教家风、村规民约和 传统文化在基层特别是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基层维 稳“结亲连心”活动,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 益保障通道,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构建新格局。加快建立网络综合 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网络舆情管控能力。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加 强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
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深化法治建设法治区、法治镇街、 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级同创”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积极开 展法治宣传,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完善镇(街道)、 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公共法律服务, 实现网络平台、实体平台无缝对接。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 强人民调解员队伍教育培训,推动人民调解员专业性、行业性发 展。探索制定新区公共法律服务手册和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标准, 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法律援助机制,扩 大援助范围,提高办案质量,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优援” 。加强 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育法律服务公益性社会组织,组建各 类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便利快捷、优质 高效、专业全面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公证体制改革,完善公证 员工资绩效分配机制,稳步增加公证员数量,提高公证服务水平。 加强司法鉴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业行为,提高鉴定质量和公信力。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平安江东建设,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严密防范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禁毒工程和飓风行动等重点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完善建立长效长治机制。深化“ 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推进“雪亮工程” “智慧新警务”建设,着力构建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 安防控体系。切实加强群防群治,积极推动“一村(社区)一辅 警”、“五星”平安村(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平安基础。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食品药 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强消防安全建设,加强对学校、住房、商铺密集的居民区及火灾多发地区进行专项排查,提出现场整改及定期整改,使各项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加大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和重点项目的施工安全隐患的排 查整改工作力度,加强建筑工地安全防范工作检查,持续做好化 工企业和烟花爆竹点的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维稳工作可持续 健康发展。
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公共 安全体制机制,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行安全生 产领域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病险水 库加固工程,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一般性事故的 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管理烟花爆竹经营、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行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交 通安全、校车安全,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应急值守、 应急演练,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应急综 合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灾害事故防范救援能力水平。
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按照河源未来城市发展核心定位,落实推进城市起步区、高铁新城、产业起步区和特色产业区四组团建设,统筹做好人口与产业发展、城市布局、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合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序引导人 口向城市重点发展区 集聚,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发挥人口规划导向作用,完善公共服 务设施配套,结合城乡实际服务人口需求,统筹推进优质教育、 医疗、文体、培训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全域拓展,预留基础设施和 公共服务设施供给空间。推动人口信息大数据应用,推动建立全 区人口信息库,为人 口、产业和城市空间布局的联动调整及公共 服务资源配置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完善人口管理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 改革的要求和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 革,保持户籍人口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完善人才引进迁户条件, 确保各类人才无障碍入户。制定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加 大各类创新型人才载体的建设力度,大力集聚高端优质人力资 源。强化外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及证件管理,严格执行居住证“合 法稳定居所与合法稳定职业” 的办证条件,不断丰富居住证社会 应用功能。推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与社区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建立覆盖全区人口的管理体系。积极探索房屋租赁自愿 登记备案管理。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化,分类保障新增人口公 共服务。
加强重点人群权益保护。重视妇女、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健康,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妇 女儿童合法权益。切实做好青少年儿童的关爱工作,对留守和困 难家庭儿童、青少年开展心理辅导,帮助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 观。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体系,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 社会教育协调互动机制,培养青少年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良好品质。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危害未 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 系,培养造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完善 残疾人扶助政策和基本福利制度,严格落实残疾人社会救助政 策,实现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扎实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体系 建设,全面落实拥军优属工作,推动退役军人工作不断开创新局 面。积极推进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运营示范建设,切实提高基层 民政服务力量。
多渠道增加就业。坚持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为重点,主动 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促进就业十一条”等政策落实, 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充分发挥市场化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推动经 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在产业转型升级中拓展就业空间,创 造更多就业岗位。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大力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 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鼓励外出乡贤回乡创业和本地劳动力在 家就业,继续推进特色种植、禽畜养殖等产业扶贫项目,增强农 村地区造血功能。着力完善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机制,确 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就业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 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鼓励网络创业,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 “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不低于 2000 个。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 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 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推动建立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要的技术 工人队伍。持续推进“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粤菜师傅”等 培训工程,加大切合实际的职业工种开发力度。落实“新型职业 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 ,广泛 开展各类农村电商培训,提高农村居民就业能力。加强移民劳动 技能培训,组织参加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退役军 人全员适应性培训与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定点 培训基地。积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在职业技 能培训领域的应用, 以远程职业培训网建设为重点,支持建设互 联网培训平台,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
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积极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 务以及戒毒康复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人 群就业服务等机构建设,增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能力。加强与市 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建立市级与新区一体的人力 资源市场。完善就业失业监测体系,完善就业登记制度,健全覆盖全市的失业预警监测机制。创新劳动关系协调和争议处置机 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系统。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 法,完善地区间监察执法协作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 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预防企业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突发 事件。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加大劳动安全卫生执法监督力度。 更加注重对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公用事业行业等一线劳动 者的关爱,进一步改善其工作条件。
千方百计促进居民增收。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改进和完善职 工收入与经济效益协调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 资制度,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离退休人 员待遇。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 度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稳步提高企业职工收入。鼓励劳动者自 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增加城镇居民收入。更新居民消费观念,提 高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和城镇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启动和扩大 消费需求。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效形式,鼓励以土地股份合 作、混合经营等方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 切实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增加城乡困难群体收入。
构建透明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 益事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橄榄型的 收入分配结构。加强国有企业高管、领导干部收入管理。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完善机关和国有企事 业单位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积极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制 度。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收入信息监测 系统、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 划,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完善社会 保险制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健全覆盖城乡居民 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 低保户、重残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确保贫困人员 100%参加城乡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0 周岁以上贫困人员 100%领取养老待遇。加快推进“互联网+社保”, 拓展完善社保卡“一卡通”功能。推进社会保障有效对接大湾区, 落实港澳居民社会保险或社会保障在新区使用的有效机制。探索 建立创新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以增强社会救助及时性、有效性为 目标,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 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推动建立多层次救助体系,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 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 质+服务” 的救助方式。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 难救助工作,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应急预 案,明确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紧急救助程序。
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 设,完善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流浪乞讨人员、严重精神障 碍患者关爱保障机制,提高低保、五保、孤儿、优抚等对象补贴 标准。支持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举办社会福利机构, 支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的发展。鼓励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建立机构 责任风险防范机制,投保机构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民办 社会福利机构责任保险。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与民办社 会福利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
鼓励发展慈善公益事业。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 自愿开展慈善帮扶活 动。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加大社会救助方面支出。按照有关规定, 对参与社会救助的慈善组织给予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有突出 表现的给予表彰。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加强对慈 善组织和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监管,对互联网慈善进行有 效引导和规范,推进信息公开,防止诈捐、骗捐。支持引导志愿 服务组织、社会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志愿服务。
完善推进殡葬事业发展。加强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 临江镇、古竹镇各建设 1 个公益性生态公墓。探索城乡公益性公 墓建设管理新模式。谋划推进经营性公墓建设,探索引导社会资 本从事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以外的其他殡仪服务。全面建立 “互联网+殡葬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公安、卫生健康、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部门信息共享,提高社会管理的作用。 探索建立殡葬服务机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宣传引导,推进 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祭祀良好社会氛围。倡导绿色节约殡葬, 推进节地生态安葬,2023 年,全区节地生态安葬率要达到 65%以 上,2025 年要达到 80%。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的定位,围绕城镇居民住房需求,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多渠 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和 稳定发展。加快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着力解决城市中等偏下 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青年医生、教师 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房保障需求,保障和改善残 疾人住房,力争基本实现“住有所居” 目标。面向城镇稳定就业 的住房夹心层群体因地制宜开展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增加外来务 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的集体宿舍、农民工公寓等形式 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推进 人才公寓的建设筹集,通过规划建设、购买商品住房、租赁社会 房源、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等渠道筹集人才公寓。
加强保障性住房规范管理。加强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对优化 保障性住房布局的引导,在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考虑保障性住房的发展需求。推行商业住宅项目中对保障性住 房的配建制度,加强新区征地安置、移民安置等人员的住房保障。 加快建立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落实 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健全保障性住房申请、轮候和配租机制。探索动态调整机制,强化住户资格审核和退出管理制度,健 全住房保障资源“公平善用”长效机制。强化保障性住房小区属 地化管理,为保障性住房小区引入便民功能和社会公共服务。鼓 励保障性住房小区进行市场化物业管理,为相关企业提供租金补 贴和企业税费优惠。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科学划定生态红 线,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全域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开展 “植绿护绿”大行动,实施城市森林重点工程,建设城乡绿化精 品工程,大力推进城市增绿、身边增绿。积极推进滨江生态景观 绿化工程建设,着力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郊野 公园和社区小公园等景观建设,进一步擦亮“生态河源” 品牌。 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林地资源,统筹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强化 森林防火和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 育关键生态敏感点。深入实施“水十条”“土十条” 。 以重点河 流、湖泊、水环境功能区为关键,深入推进水生态环境修复。加 强坡耕地及小流域林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面积。 实行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控,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固 体废物管控和处置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废弃矿山、湿地、滩涂的 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围绕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强 化水、土壤、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压实河(湖)长制,建立健全“一河(湖)一策”治理管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 全力推进河流“清源”工作,全面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确保新区全面水体水质达标。全面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集中 饮用水源安全卫生达标。贯彻“渗、滞、蓄、净、用、排”六字 方针,建设自然积存、 自然渗透、 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坚决打 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污染源综合治理,建立污染天气应对机制, 确保空气质量持续达标。推动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建立健全 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努力提 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严打非法侵占林 地、非法采沙、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人 居环境整治行动,纵深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坚决 推进“两违”整治,推进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工作,营造农 村良好生态。
推进“美丽江东”建设。全力推进“ 四组团”开发建设,推 动实现以城促产、产城融合,奋力打造“河源未来城市发展核心”。 优化乡村建设布局, 以中心村、精品村、特色小镇创建为载体, 打造沿江、沿河、沿湖、沿路环境整治和景观带,形成一批乡村 风情带和精品区块。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推进农房改 造和危旧房改造。实施村庄生态化有机更新,优化人居环境,重 点加强道路、危桥改造、农田水利、改水改厕、垃圾收集、农村 电网改造、信息网络、供水和污水处理、抗灾防灾等设施建设。 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机制,完善环保综合决策机制,建立资源环境 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环保准入负面清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机 制,构建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引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推进绿色生态示范区 建设。
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民节能行动,推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和煤炭 清洁利用技术,严格控制燃料的硫含量。推广节能低碳技术、产 品和商业模式,开展全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控,合理控制能源 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开展 节水型企业、单位及居民小区等创建活动,增强全区节约用水意 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发展节水型经济。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 用,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 大力度整合闲置土地资源,将土地资源整合到更合理、凸优势、 能见效的区域,土地指标向产业聚集区域、产业平台、工业园区 倾斜。推广可再生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绿色建材等新材料应用, 鼓励节材包装。顺应“双区”产业外溢趋势,主动承接绿色产业 疏解项目,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
强化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 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 以清洁生产为基本手段,建设一批 高起点、生态效益明显的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立园区内企业在 能源、物质、基础设施和信息等方面的循环利用和共享机制,形 成园区内废弃物交换、处理、综合利用的可持续循环体系,形成 园区内物流配送、资源配置、能源利用一体化的物质流循环体系, 形成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生产、生活区域优化布局的生态式循环体系,推动园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积极推 进社会大循环体系建设,开展生活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 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试点。推动生产者落实废弃产品回收 处理等责任。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业有机结 合、循环发展。推动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推行绿色制 造,限制一次性用品包装和使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 资源回收的衔接。
建设低碳社会。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优化城市绿心的服 务功能。组织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交通、低碳校园、 低碳酒店、低碳景区的创建活动,积极组织本地区企业、社会团 体、居民家庭和个人参与碳普惠制试点,加大推广发展力度。传 播普及低碳文化,围绕衣、食、住、行、游等生活环节,推广低 碳建筑、低碳交通出行、低碳办公、低碳消费等模式,引导市民 养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发展低碳农业,推进 林业碳汇发展。鼓励和发展低碳设计,探索推行低碳产品标准、 标识和认证等制度。鼓励碳金融市场发展,加快开展碳排放交易。
增强公共交通服务能力。谋划推动高速、高铁、航空、航运 发展,着力推进高铁河源东站、东江古竹码头、古竹通用机场“三 点”建设,积极推进东江航道复航及升级,加快构建完备陆海空 立体交通体系。规划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完善与源城区、高新区、 东源县城的市政交通体系,推进与市内建成区联动发展,建设都 市经济带。坚持高标杆发展定位, 以 TOD( 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 开发)模式推动交通枢纽与周边用地的一体化开发,通过高铁新城的要素集聚和扩散效应,实现与中心城区各功能片区联动发 展。加快推进站房周边交通组织、站前广场、城市候机楼等基础 设施规划建设。打造人行步道、 自行车道、沿江沿河绿道等慢行 系统,倡导绿色出行。全面推行公路桥梁交通安全路桥长制,有 效提升公路桥梁管护水平。优化地面公交乘车环境,持续提高乘 务、站务人员服务水平,探索发展个性化定制公交服务。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权责明晰、 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创新 城市管理方式, 以创文明为抓手,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 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 理服务融合,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坚持网格化、精细化、综合 化、智慧化、机械化长效管理,推动交通、教育、医疗、商业、 文化、休闲娱乐等生活服务向数字化信息化转变。推进市政设施 管理养护市场化改革,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科技化管理水平。
推进“互联网+”进社区。以建设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为契机, 大力推行“互联网+”便民服务模式,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系 统。推广使用“粤省事 · 河源通”移动民生服务平台,积极拓展 服务领域和功能,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办理,提升居 民群众使用率和满意度。积极发展各类信息服务载体和信息服务 终端,鼓励发展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体的系 统应用,为社区居民提供“一网式”“一线式” 的综合服务。推 动吸纳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企业信息资源,促进社区公共服 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的有机融合和系统集成。
把社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强化政府对社会发展 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总体协调,建立综合部门统筹调 控、行业管理部门分工协作、财政有力保障、社会广泛参与的社 会事业综合协调机制。围绕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加强社会事业 公共政策制定,建立健全决策与规划制定、政策执行与落实、监 督与信息反馈等制度,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明确市区 部门之间的社会事业管理责权,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构建形成政 府职权清晰、资源高效配置的社会管理体系。
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公共服务清单、重点项目等重 点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与市直部门、紫金和源城、辖 区街道和社区的各领域具体责任和工作任务,形成推进合力。建 立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实行定期评估、分析报告制度,动态监测 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调控和指导社会事业的发展方向。做好规划 实施的评估和考核工作,对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主要政策措施 和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规划中期,评价规划执 行情况,研究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在规划末期,总结 本规划实施情况,为制定下期规划打好基础。
根据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围绕科技、教育、卫生、文体、社会保障等社会民生关键领域,精心组织,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大力实施一批对新区社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努力扩大社会领 域有效投资,努力补齐制约社会发展最关键、最迫切的短板。根 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通过科学研究和论证,必要时对社会 重点项目进行滚动调整。完善社会事业项目储备机制,保持合理 的项目储备规模。
围绕公共教育、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健康服务、文化体育、 社会管理等领域,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创新人才多样化培 养模式,提升各类社会事业人才素质和能力。加大高层次人才和 团队集聚和创新力度,改革和完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制 度,激发各类社会人才的积极性。加强基层社会工作人才建设, 对基层社会工作人员逐步参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职业 发展制度,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向镇村基层流动。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财力保障。加大对公共品供给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基本民生需求的财政优先保障机制。按 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完善河源市、紫金县和源城区、 江东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财权和责任。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人口计生、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等社 会公益性事业的投入。
附件:河源江东新区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 重大建设项目汇总表
投资单位:万元
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关于印发河源江东新区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