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经调查,市自然资源局认定下列宗地为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10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1600314860492Q/2024-00831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公告 |
| 发布机构: | 河源江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10-09 |
| 名称: | 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10 | |
| 主题词: | |||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经调查,市自然资源局认定下列宗地为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序号 | 使用权人 | 宗地位置 | 闲置认定时间 | 闲置原因 |
1 | 周小红 | 江东新区古竹镇总体规划第52小区 | 2024年9月20日 | 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至今,该宗地土地及地面附着物仍需完善征收,未征收面积为1153.22 平方米,影响建设使用,无法进场施工。 |
主办单位:河源江东新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2-313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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