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拟对广东广冶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套矿山机械设备和100万套冶金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办拟对《广东广冶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套矿山机械设备和100万套冶金机械设备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办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江东新区梧桐二路胜利花园,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1331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河源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项目名称 | 广东广冶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套矿山机械设备和100万套冶金机械设备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广冶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起步区规划横二路南面、规划经七路东边 |
环评机构 | 河源市晴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广冶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套矿山机械设备和100万套冶金机械设备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河源市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起步区规划横二路南面、规划经七路东边,建设年加工100万套矿山机械设备和100万套冶金机械设备建设项目(下面简称项目),占地面积16496.95平方米,建筑面积13779.9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水喷淋塔循环废水,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喷漆、自然晾干废气和金属粉尘废气。项目喷漆、自然晾干废气产生的VOCs和漆雾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由各自20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经治理后,排气筒DA001VOCs排放浓可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金属粉尘废气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经治理后,排气筒DA002颗粒物排放浓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级在70~85dB(A),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原料桶等。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按规定分类收集、分区存放于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报告表受理公告在新区网站公示了10个工作日,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我办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