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江东新区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完成情况及成效(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江东新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履行审计职能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江东新区审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水平、完善公开内容、加快公开发布、突出公开重点,积极做好审计政策法规信息及解读、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和反馈、政府工作报告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要点信息、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信息、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调整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事项办理的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3年,江东新区审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严格执行发布内容审查程序,将信息报送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二是以局综合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三是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更新完善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将审计工作、政策法规等人民群众关心的内容列为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四是严格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有关规定,对拟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逐一审查,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江东新区审计局无自建网站,依托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根据领导分工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二是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加强审计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的统筹,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中重视并认真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与日常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提高人员工作能力和素质。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业务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三是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政策精神。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先进单位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做好政务公开经验交流,积极报送交流稿件。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我局职能,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文字解读内容要求,运用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解读政策,切实增强解读效果。不断总结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