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江东新区百福通讯店:
2020年2月12日,贵单位河源市江东新区百福通讯店(地址:河源市江东新区临江镇梧峰大道梧峰花园一区二栋19号1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600MA4WECDX5M,经营者:叶满红)向我局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金额10000元,资金已成功划拨。经核查,贵单位申请上述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时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符合《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规定的补贴申领条件,须退回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合计10000元。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第四条规定,我局于2025年11月6日向你司送达《退款通知书》,追回一次性创业资助10000元人民币。
截至本决定书发出之日,你司仍未履行退还义务。依据前述规定,现决定如下:请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将100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退回我局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河源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符合严重失信人员行为的,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退款账户名称:河源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
开户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河源市中心支库
账号:191700000003271005
附言:退回(姓名)2020年5月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
经办机构: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762-3133213
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59号
